June 29, 2007

LP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瘦死的骆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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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离上一张录音室专辑已经四年多了,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可以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,全球歌迷早已望眼欲穿。由Mike和拿下多座葛莱美奖的传奇制作人暨摇滚宗师Rick Rubin破天荒共同操刀制作,花费整整超过14个月的时间录音,创作出150多首歌曲,100多首的DEMO,并从中筛选出18首歌,最后完成12首精雕细琢的心水之选。这些都让全球歌迷对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充满了无尽的期待和想象。而正是这种超乎寻常的期待和想象,让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与歌迷的预期有了更大的落差。

单纯从音乐上来说,绝不能说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比Linkin Park的前两张差,让很多歌迷失望的是,专辑的音乐风格和前两张专辑、和他们的预期来的不尽相同,就如同你去买巧克力味的冰淇淋,买完了一尝才发现原来是香芋味的,当然香芋味的也很好吃,可是你之前是一直期待吃到巧克力味的,就是这么个感觉。

在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中,Linkin Park从那种结合了HIP-HOP、ROCK、电音、DJ的独特音乐风格向传统的成人摇滚风格靠拢,在听有些曲目时,恍惚中竟给人以听U2的感觉。多数曲目更注重旋律性了,轻柔的歌曲占的比例更大了。当然,轻柔的Chester和咆哮的Chester同样有魅力,但这种比例的变化,让人一时无法习惯。由于HIP-HOP部分的大大弱化,负责说唱部分的Mike几乎等于是退居二线了,只有2首歌有他的部分,其他歌曲几乎都是Chester一个人的唱腔。那种Chester与Mike此起彼伏的完美配合,只在” Bleed It Out”一首歌中出现。这点恐怕是让那些对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不满意的歌迷最在意的一个地方,毕竟Mike的粉丝太多了,笔者认识的一个女大学生就曾做出了这样的评价“如果不是因为Mike有日本血统,他就是一个完美的男人”,Mike负责的HIP-HOP部分的弱化引起的波澜,恐怕是Linkin Park的各位成员最为始料未及的,官方论坛是似乎也引发了歌迷的口水大战。其实各位听众如果多一些耐心,如把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细细品味,就能发现Linkin Park在转型作品中倾注的心血,如“Leave Out All The Rest”,无论从旋律、编曲还是Chester的演绎上都可以说是非常成熟大气的作品,”In Pieces”更是让Chester把他的嗓音特点发挥到了极致。当然,延续之前风格的歌曲肯定是有的,” Given Up”和” No More Sorrow”的怒吼依然精彩,” Bleed It Out” 中Chester与Mike的配合更让人有“终于等到了”的感觉。

另外还有一点小小的变化,之前,像Linkin Park这么生猛的摇滚音乐,歌词中竟连一个脏字都不带,加之成员彼此团结,形象健康,没有负面新闻,简直是健康摇滚的楷模,不过这次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则打破了这一优良传统,专辑第一首歌”Given Up”中就整了一句” …tell me what the f**k is wrong with me…”,所以我们在CD封面可以一眼看到” ADVISORY”字样。

总的来说Linkin Park这次有点用力过猛了,他们似乎太急于成为一支“伟大”的乐队,首支单曲”what I’ve done”都开始关注世界民生了,其实谁说非要像U2那样才是伟大?Rap-Metal就不能伟大?然而即便是如此,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仍然不失为是一张优秀的专辑,音乐的优劣不便比较,这属于见仁见智的问题,但从制作的精良程度上和他们对音乐的热情和执着上,Linkin Park就比许多摇滚乐队强的多。《Minutes To Midnight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与以前有所不同的Linkin Park,一个有着无限可能的Linkin Park。

瘦死的骆驼,也比许多马要大很多。

June 24, 2007

星期六的LOM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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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的路口,没有信号灯。

我在半梦半醒间,游离。

June 6, 2007

滴血的钻石,绽放的人性

Filed under: 电影

 

看完《血钻》,就很有写点东西的欲望,不过一想到要噼里啪啦的打上几千字,就头疼,算了,咱又不靠稿费生活,自娱自乐的话,还是省省力气为好,就让时间来冲淡我的写作欲望吧。转眼间几个月过去了,无意间看到《血钻》的海报,那种想写点什么的冲动竟然还是没有消褪,这片还真TM邪门。

先说说人物吧。有的时候看完某个电影会觉得主演本人的气质和角色完全不搭,如果换个别的演员可能会更好,《达芬奇密码》就是个例子,几乎是史上最失败的选角,汤姆•汉克斯、奥黛丽•塔图,这都是演技派吧?你能说他们演的不好吗?不能吧。但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实际上和演技无关。选角这方面《血钻》做的就非常成功,尤其是丹尼这个角色非莱昂纳多莫属,遍历好莱坞的男星也想不到有第二个人比他更适合这个角色。丹尼是一个自私、世俗、机警、冷血的钻石、军火贩子,他眼中只有金钱和他的生意,其他人的死活,他根本不在乎。如果丹尼本质如此,那么这个人物就纯粹成了个让人讨厌的反面角色了,随着影片的推进,我们感觉丹尼似乎并非本性如此,影片过半,丹尼和曼迪的傍晚深谈,更让我们了解到丹尼也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,这给他之所以现在变成这个样子,提供了一个大家能够接受的理由,丹尼也只不过是一个受害者,换了别人在那样的环境,也许会变得比丹尼更坏。“Sometimes I wonder: Will God ever forgive us for what we’ve done to each other? Then I looked around and I realized, God left this place a long time ago.”(有时候我在想,上帝是否会原谅我们对彼此所做的那些可怕的事情,后来我看看周围我就明白了,上帝很久以前就离开这个地方了。)这就是丹尼的内心独白。这样的人物设定,让丹尼这个人物立刻变得鲜活、立体,而他在这段历险中找回真我的过程,也让人尤为感动,到最后的影片的结局,丹尼这个角色人性光辉更是得到了充分的绽放。莱昂纳多对丹尼这个人物的演绎可以说是游刃有余,几段反映人物性格、内心的戏都拿捏的恰到好处,收放自如。

相比之下珍妮弗•康纳利和吉蒙•休斯的表演则中规中矩,但这也是因为他们的角色没有太多发挥的余地,前者饰演一个美国女记者曼迪,这完全是模式化的角色,这种影片总要有个勇敢又美丽的美国女记者的,珍妮弗•康纳利演出了自己的风格,没有让曼迪这种模式化的角色沦为花瓶,可以说已经是很好的完成任务了;后者饰演一个战乱中被迫为钻石厂工作的普通渔民索罗蒙,吉蒙•休斯把索罗蒙在前面的善良质朴、逆来顺受和后面的悲痛欲绝、愤怒爆发演绎的非常让人信服,但这个人物单纯、不复杂,所以远没有丹尼这个人物身上有戏。总的来说,他们起到了很好的绿叶作用,莱昂纳多饰演的丹尼才是影片的绝对主角。

说完角色再说说导演和影片。导演也分低中高三个等级。低级导演是只能拍文艺片,这种导演道行太低,因为文艺片太好拍了,比如贾樟柯、王家卫。中级导演是只能拍商业片,这种导演道行尚可,想让观众掏钱进影院不是那么容易地,比如迈克尔•贝。高级导演是文艺片商业片都能拍,而且其商业片中不乏艺术性,其文艺片中又不乏商业性,比如黑泽明、彼得杰克逊、科波拉。电影则分两种,一种是“导演的电影”,一种是“演员的电影”。前者指主演、编剧等等全部要为影片导演想要表达的思想服务,比如《花样年华》 、比如《七武士》,比如《霸王别姬》。后者指那种连剧本都是为主演量身定做的,导演也是找来完成任务的,一切的一切都以主演为中心, 比如《爱国者》、《大话王》、《霍元甲》。按照上面的定义,《血钻》是一部由高级导演爱德华•茨威克执导的一部“导演的电影”,是的,虽然莱昂纳多在《血钻》中锋芒毕露,但《血钻》仍然是一部“导演的电影”。

爱德华•茨威克把《血钻》的各个方面控制的非常圆滑,一方面我们绝不能说《血钻》不商业:全明星主演阵容、火爆的动作、凌厉的剪接;另一方面,《血钻》又中包含了太多太多值得人深思的元素:钻石黑幕、奴隶制、内战、政治丑闻。爱德华•茨威克在《血钻》中对于钻石产业链的揭露,就如同尔冬升在《门徒》中对毒品链条的揭露一样,不同的只是尔冬升对于毒品的批判没有任何压力,贩毒本身就违法,难道哪个大毒枭敢跳出来声讨他吗?而爱德华•茨威克的压力则大的多,因为钻石产业链条的顶端正是那些北美钻石大亨,这些人恰恰是掌握着大量财富、资源、权利的人,人家做的可都是“合法”的买卖,而揭露产业本质无疑会触动他们脆弱的神经。

《血钻》在北美收到了影评界的追捧,影片本身又不乏商业元素,然而,虽然当时挤进了北美票房榜前十,但票房并不是特别出色,究其原因,我想恐怕很简单,就像是在大排档吃烤串,最好别考虑干不干净,也别去想烤的是什么时候的肉。看了《血钻》,那些还吵着要钻石项链、钻石戒指的女孩子就得考虑考虑了,是不是还要买钻石?如果一定要买,那也要仔细挑仔细看,因为有些钻石,可能会滴出血来。一些事情,人们宁愿不知道,不知道,也就不会有良心的谴责,也就可以继续坦然的享受一些东西,人性如此,宁愿要幸福的虚假,也不要残酷的真实。

“If You want long life,never touch the diamond!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–非洲俗语